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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17:53:41 股吧网页版
博威合金:博威合金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聘任与解聘

第二条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三条 公司总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务;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五)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宗旨、文化、精神、作风等具有高度认同感、并能保持一致。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总裁的聘任与解聘程序:

(一)公司总裁任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标准,公开选拔、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总裁聘任或解聘,经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长签发人事任免文件。

第六条 公司应和总裁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七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条 总裁辞职、离职,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经过公司审计部门的审计,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二)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五年内依然有效;

(三)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四)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的时间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总裁辞职、任期届满离职,不执行上述规定,对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总裁职权

第九条 总裁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

(一)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 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 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 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八)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九)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十)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提供担保;

(十一) 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时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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