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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17:53:41 股吧网页版
博威合金:博威合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遵照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及独立董事的津贴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本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五)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由股东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其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以上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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