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4
第三章 董事长 ......11
第四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2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18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19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21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26
第九章 决议执行 ......28
第十章 决议公告、备案 ......29
第十一章 董事会报告和总经理工作报告......29
第十二章 附则 ......3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
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
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内部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财务资助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国资监管等规定认定的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制定并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同时制定廉洁从业总体要求,并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十七)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规定的风险管理职责;
(十八)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规定的合规管理职责;
(十九)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法律法
规、监管要求及公司规定的洗钱风险管理职责;
(二十)审批公司的信息技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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