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
2025 年 3 月 27 日及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65.77 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基建期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 65.77 亿元调增至 94.27 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及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融资等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