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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19:42:47 股吧网页版
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 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落实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采取了如下保密措施: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告知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

2、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3、公司就本次重组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内容包括本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5、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上交所申请股票停牌,披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了本次交易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公司已切实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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