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 成渝 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 成渝高速 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
程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概述
2025 年 6 月 27 日,雅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眉山市人民政府(“招
标人”)就 G5 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成雅扩容项目”“本项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
公司”)牵头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参与投标;2025 年 7 月 22 日,招标
人公示联合体成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2025 年 7 月 28 日,联合体收到招标
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联合体中标成雅扩容项目;2025 年 8 月 6 日,联合
体与招标人签署《投资协议》;2025 年 8 月 14 日,项目公司收到雅安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5 年 7 月 23 日、2025 年 7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7 日、2025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联合体与招标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在项目公司完成项目法人注册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项目公司应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目前已完成《特许经营协议》(“合同”“协议”)的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标的及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成雅扩容项目路线全长 159.115 公里,项目投资估算 285.48 亿元(最终以
中国政府有权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金额为准)。本项目以 ROT 模式(“改建-运营-移交”)运作。
2、合同当事人情况
(1)甲方:雅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眉山市人民政府
(2)乙方: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保证按照协议文件的规定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制订、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移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部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保证按照协议文件的规定授予乙方项目特许经营权,并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政策支持和必要的协助。
3.本项目特许经营的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其中:
准备期:自项目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工之日止,本项目准备期为360 日内;
建设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不超过批准的建设工期;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至项目收费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项目收费期自项目经批准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之日起至项目收费期届满之日止,收费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国家现行规定最长不得超过 30 年),实际起止时间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为准。
本项目中标收费期为 29 年 305 天。
4.经甲方同意,乙方承诺以总额 1 亿元人民币通行费收入作为运营期履约保证金,如发生违约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在通行费收入中按照违约条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在乙方提交移交保证金后,并在乙方履行了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之后,甲方应在 30 日内将运营期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为现金,含按存款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的利息)退还给乙方。
5.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甲方。
6.特许经营期满乙方将本项目全部移交给甲方满 1 年,且在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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