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18:10:35 股吧网页版
宏盛华源:中银证券关于宏盛华源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宏盛华源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货币类衍生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受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强,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货币类衍生业务。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的子公司符合国资委规定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的资质条件,拟开展的货币类衍生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拟开展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为远期结汇、期权、掉期等。
(三)交易额度及限额

公司拟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额度为 1,600 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交易 业务 外汇套期保值工具 套保金额(原币)
币种 方向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美元 结汇 远期、期权、掉期 600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美元 结汇 远期、期权、掉期 400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美元 结汇 远期、期权、掉期 600

(四)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三、货币类衍生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以防范和化解汇率风险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杜绝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衍生业务,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货币类衍生业务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即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审查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的必要性,所开展的货币类衍生业务要与实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与自身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
2、公司已制定《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通过严格有效的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的人员,坚持不相容岗位人员分离,严格审批授权管理等,以降低业务风险。明确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合规审计部门等部门专业岗位专人对前中后台进行管理,确保合理授权。

3、公司要求子公司在签订以外币计价的合同后,应认真做好项目的履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