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在符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5%,在此期间综合考虑本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照有关会计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较少者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2025 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4,641 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1.240 元/股;国际财务报告
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期利润为人民币 26,706 百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 1.344 元/股。
为积极落实证券监管要求、响应广大股东诉求,切实落实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以本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5 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98 元
(含税)。按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总股本 19,868,519,955 股计算,拟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471 百万元(含税),占 2025 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9.0%。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及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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