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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7:47:13 股吧网页版
赛轮轮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及其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5、对于对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6、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就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7、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8、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9、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财务顾问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财务顾问报告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财务顾问报告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10、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目 录

声明......2
目 录......4
释 义......5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6第一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
查......6
第二节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的核查......7
第三节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的核查......15
第四节 对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17
第五节 对资金来源的核查......19
第六节 对后续计划的核查......2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22
第八节 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23
第九节 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24
第十节 对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 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核查......25
第十一节 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26
第十二节 结论性意见......27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核查意见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赛轮轮胎 指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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