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7 15:31:32 股吧网页版
宁波远洋: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项目进展暨拟投资设立境外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5-038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项目进展暨

拟投资设立境外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现有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全资设立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经航新加坡”)和宁波远洋(新加坡)纬航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纬航新加坡”)。

拟投资金额:经航新加坡负责投建运营 4 艘 2700TEU 集装箱船舶项目,
投资总额约为 11.94 亿元人民币;纬航新加坡负责投建运营 4 艘 4300TEU 集装
箱船舶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17.00 亿元人民币。上述两家境外公司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投建船舶项目和境外公司前期设立及运营等。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两家境外公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分别通过中国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分别完成境外公司注册地的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上述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事项的建设计划、建设周期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与国内存在差异性,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
经营及管理风险,因此,本次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决策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上述投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拓展船队规模,持续加强公司航线服务能力,
公司拟投资建造 4 艘 2700TEU 集装箱船舶及 4 艘 4300TEU 集装箱船舶,以上事
项已经公司相关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和 2025 年 7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造 4 艘集装箱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造 4 艘集装箱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现有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全资设立经航新加坡及纬航新加坡。

经航新加坡负责投建运营 4 艘 2700TEU 集装箱船舶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11.94 亿元人民币;纬航新加坡负责投建运营 4 艘 4300TEU 集装箱船舶项目,投
资总额约为 17.00 亿元人民币。上述两家境外公司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投建船舶项目和境外公司前期设立及运营等,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新加坡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投资金额将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审慎投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船舶整体运营规划审议 4 艘 2700TEU 集装箱船舶和 4 艘
4300TEU 集装箱船舶投资运营主体等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以“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宁波远洋(新加坡)纬航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公司的全部事宜。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情况,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通过中国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完成境外公司注册地的相关部门核准登记。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经航新加坡

公司名称(中文):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NINGBO OCEAN SHIPPING (SINGAPORE) LONGITUDE
PTE.L……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