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8:32:52 股吧网页版
宁波远洋: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269 号环球航运广场 39 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监事会成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定照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其中 2 名监事现场参会,1 名监事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最终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人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人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人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