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5-031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 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南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7 日
赎回价格:100.1537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7 月 14 日(“南银转债”最后交易
日)仅剩 19 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4 日为“南银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7 月 17 日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7 月 17 日(“南银转债”最后转股
日)仅剩 22 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7 日为“南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南银转债”将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南银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人民币8.22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4 年末期普通股分红派息,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0.19931 元(含税),“南银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8.02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人民币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人民币 100.1537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南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转股或卖出交易,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有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期间,
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南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 8.22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人民币 10.69 元/股。已触发“南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南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南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南银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南银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南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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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