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5-022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 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南银转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的 19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南银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人民币 8.22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人民币 10.69 元/股。根据《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南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南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南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南银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资者所持的“南银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人民币 8.22 元/股(若发生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人民币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20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南银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85 号文同意,公司人民币 20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南银
转债”,债券代码“113050”,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70%、第四年 1.20%、第五年 1.70%、第六年 2.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该次发行的“南银转债”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初
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0.10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8.22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南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9日的19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南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8.22元/股的130%(含130%),即人民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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