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53:01 股吧网页版
大秦铁路:大秦铁路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5- 061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废止《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继续履职。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由原来
的 244 条修订为 220 条,主要有 14 项内容:

1.将“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变更”。

2.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根据可转债转股后的最新股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47,177,716元”。

4.删除监事会专门章节,删除《公司章程》条款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
5.新增专门章节,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6.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7.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门章节,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8.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关于监事会对股东会的相关职权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承接。

9.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由 3%降为 1%。
10.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可以采取“现场+电子通信”形式召开。

11.调整股东会审议事项。年度报告、预决算、经营方针等事项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2.完善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规定。

13.实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事项,明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

14.完善利润分配工作,明确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新增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或者固定股利等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大秦铁路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规范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
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障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加强党对公司的全面领导,根据 益,加强党对公司的全面领导,根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1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法律、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铁道部铁政法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