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
总投资费用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
投资金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由“不超过 54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60
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调整总投资费用事项已经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
程(简称 5152 项目),新建 2 个 30 万吨级散货泊位及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
力为 2560 万吨,项目估算总投资不超过 54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
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的公告》及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唐山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收到河
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57 号),核准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494,985.2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二、总投资费用调整情况
公司按程序逐步推进 5152 项目前期工作,由于码头主体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装卸工艺设备购置、供电照明及控制系统等内容的调整,造成工程部分费
用增加,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取得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唐山港
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4〕128号),初设批复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524,112.83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要求持续趋严,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取得生态环境部出具《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5〕62 号),批复中明确要求 5152 项目建设封闭式条形仓实现堆场全封闭,以有效控制粉尘污染物排放,减少物料扬尘对大气的污染。为了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具备投产运营的条件,公司需变更初步设计,将工程东侧 3 个堆取料坝基(6 条堆场)由露天堆场调整为封闭堆场,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 3 座条形仓及仓内供电照明、控制系统和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内容,取消原初步设计露天堆场四周的
防风抑尘网。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作出的《关于唐山港京
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初步设计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589,992.76 万元。因此,为确保 5152 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公司
拟调整项目总投资费用由 “不超过 54 亿元”为“不超过 60 亿元”,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会后续在不超过 3 亿元的额度内对上述项目总投资费用进行调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唐山
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总投资费用调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总投资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项目总投资费用是为了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具备投产运营的条件,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统筹做好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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