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
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ESG)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
成,委员均为公司董事,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
构设在公司战略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
职权:
(一)对落实国家和上级单位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公司发展全局的专项规划、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资产重组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战略规划年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和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及 ESG 发展战略(包括
ESG 愿景、ESG 目标等)、ESG 风险分析及评估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对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 报告)及其他 ESG 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审阅,并确保相关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五)以上相关事项按照《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具
体要求执行。
第九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经委员提
议,召集人同意后召开,需于会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交会议相关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提前通知的要求。
第十一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知应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主持人;
(四)会议议程;
(五)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有三
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以采取现场、通讯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由召集
人主持,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因故不
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其他委员代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不应迟于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第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案行使投票权的明确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
(七)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六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既不亲
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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