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8:55:01 股吧网页版
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党群领导、董事、监事、经营层人员(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体系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

(一)党群领导: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二)董事会成员: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股东单位推荐的兼职董事;

(三)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

(四)经营层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层人员;

(五)董事会认可的其他经营层人员。

(一)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

(三)团队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管理层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组织和实施机构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责

1.制定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2.制定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3.对经营年度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受政策性因素影响,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发生较大变化的,决定是否调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4.审查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情况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5.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任期考核结果对公司管理层实施薪酬发放与奖惩。

(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承办管理层绩效考核的日常具体工作;
2.负责收集、核对绩效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及资料,提交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负责将绩效结果汇总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确认后作为计算绩效薪酬的依据。

(三)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公司管理层薪酬的具体发放。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薪酬构成

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所有薪酬均为应发工资,下同)。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年薪基值×2×薪酬分配系数。

1.年薪基值的确定

年薪基值为上年度公司除管理层以外的员工薪酬的平均值。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核算,报董事会审批。

2.薪酬分配系数的确定

(1)党委书记、董事长年度薪酬分配系数为 1.1。
(2)总经理薪酬分配系数为 1。

(3)监事会主席薪酬分配系数为 0.9。

(4)其他人员薪酬分配系数为 0.8。

(二)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考核评价系数。

(2)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得分确定,计算方式如下表:

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S) 考核评价系数(M)

0≤S≤60 M=S/60×2

60
2.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绩效年薪:

(1)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定。

(2)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三)任期激励的确定

任期激励=任期内三年的年薪总收入(年薪总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系数

任期激励系数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M=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得分/120×0.3

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任期激励:

(1)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定。

(2)辞职或辞退。

(3)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第七条兼职规定

若一人身兼多职,其分配系数按较高者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四章 年度考核

第八条年度绩效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以会计年度为考核周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