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7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
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5〕385 号),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现将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范围变化
允许选择性执行用户范围调整。用电容量 100 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且不适宜错峰用电的工商业单一制用电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平均电价;污水处理厂、医院、农业生产用电用户、用电容量 100 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电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
(二)时段划分变化
1.尖峰时段由原 1 月、7 月、8 月、9 月、12 月的 18 时-22 时调
整为 7 月、8 月的 20 时-24 时及 1 月、12 月的 18 时-22 时。尖峰时
段整体减少一个月,即 9 月不再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并将 7 月、8月的尖峰时段向后推迟至 20 时-24 时;
2.低谷时段由原 23 时-次日 7 时调整为 0 时-6 时及 12 时-14 时;
3.平段由原 7 时-11 时及 14 时-18 时调整为 6 时-12 时及 14 时
-16 时;
4.高峰时段由原 11 时-14 时及 18 时-23 时调整为 16 时-24 时连
续执行。
(三)平均浮动电价变化
选择执行分时平均电价的工商业单一制用电用户,用电价格由平段电价和分时平均浮动电价构成,分时平均浮动电价调整为 0.07 元/千瓦时。
二、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时电价政策的调整,尖峰时段减少一个月、分时平均浮动电价下调、不同时段的划分调整以及用户用电习惯改变等综合因素影响,将对公司 2025 年电力业务收益具有一定影响;以 2024 年的电量作为基础数据进行初步测算,若进行重新分时并不考虑时段调整对用户用电习惯改变的情况下,公司将略微增加收入 382 万元。
该测算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5〕385 号)。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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