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 年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经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 年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2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 号),批准包头北方创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含 5,600 万股)A 股股
票。201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5 元,发行股数 55,333,33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999,995 元(以下简称 2012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9,709,661.82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2〕363 号)。2015 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 799,709,661.82 元调整为 499,5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300,209,661.82 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完成验收,项
目累计完成总投资 455,979,661.00 元(含税),未付金 15,121,082.68 元,节余募
集资金 43,520,339.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12 年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 791,353,086.59 元(含税及补充流动资金),本年未支付项目应付款,剩余未付金 8,356,575.23 元,资金余额 10,324,570.30 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二)2016 年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88,770,571 股。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03,78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 2016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54,736,680.38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1,895,263,317.66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
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757,159,605.71 元(含
补充流动资金 950,268,048.11 元和支付对价 74,997,461.69 元),本年项目投入
45,207,140.07 元,资金余额 329,226,249.77 元(为在建项目资金 77,000,000 元,
已验收项目应付款 61,103,711.95 元,应补流资金 85,182,437.68 元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 年12 月 24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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