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模塑”)51%的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安道拓”)51%的股权、英纳法智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科技”)100%的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尼线束”)5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出具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海纳川,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纳川,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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