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年
产 10 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
目)”,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59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88.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192.0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2021]230Z029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
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额
1 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34,336.00 34,336.00
2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25,868.00 25,868.00
3 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 39,988.00 39,988.00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0 40,000.00
合 计 140,192.00 140,192.00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
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 10 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
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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