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8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发行人”或“公司”)对应新增发行股数 745,341,500 股,由此发行总
股 数 扩 大 至 5,714,285,714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0,968,944,214 股 增 加 至
41,714,285,714 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70%。
2、获授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
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
237,018.60 万元扣除相应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划付给发行人。
3、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 745,341,500 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登记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自本次发行的股票
上市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6 日)起锁定 36 个月或 12 个月。具体锁定情况详见
本公告之“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 745,341,5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5,714,285,714 股,公司总股本由 40,968,944,214 股增加至 41,714,285,714 股,发
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70%。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资金交付和超额配售股票情况
获授权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 237,018.60 万元扣除相应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划付给发行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5)验字第 70069628_A0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 745,341,500 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登记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自本次发行的股
票上市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6 日)起锁定 36 个月或 12 个月。具体锁定情况详
见本公告之“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5,714,285,714股,其中: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 2,484,472,107 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43.48%;向网下投资者配售 1,035,196,607 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18.12%;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2,194,617,000 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38.41%。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
股份类型(股东名称) 锁定限制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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