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5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 A 股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主板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及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 30 个自然日内
(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获授权主承
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另外,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对应新增发行股数 745,341,500 股,由此发行总
股 数 扩 大 至 5,714,285,714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0,968,944,214 股 增 加 至
41,714,285,714 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70%。
4、中金公司将因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的股票配售给接受延期
交付安排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包括延期
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6 日)起锁定 36 个
月或 12 个月。
5、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结束。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金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3.18 元/股于 2025
年 7 月 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745,341,50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
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 30 个自然日内(含
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获授权主承销
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华电新能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发行人股价均高于发行价格3.18 元/股,因此,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华电新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3.18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4,968,944,214 股的
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745,341,5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5,714,285,714 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40,968,944,214 股增加至41,714,285,714 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70%。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018.6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4,968,944,214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80,124.26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7,142.86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 22,702.7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94,440.15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