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等法人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对公司党组织、职工民主管理、劳动人事制度等内容进行修订。在此基础上,公司同步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相应内容进行调整。
相关制度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 修订类型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表述优化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
和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200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前身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指引》第三条修订,
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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