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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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以现场会议并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胡裔光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拟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根据最终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裔光、王永海、杜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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