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刘志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金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一致推举杜剑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充分反映了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李金林 刘志猛
王占学 杜剑
日期: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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