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5-064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新疆众和”)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7 月 25 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83,759,134.25 元,公
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3,426,892.22 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007,186,026.4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7,612,168.73 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1,608,999.03 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 816.3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4 年 8 月,依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 年 8 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
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 65050161415000003325 已注销
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991900001510206 已注销
营业部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 651651010013001406551 已注销
区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 108297929751 已注销
治区分行营业部
5 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50820188000379378 已注销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 651651010015003032449 357,612,168.73
治区分行
7 合计 357,612,168.7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3 年 8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众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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