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 年 8 月 13 日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14: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207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致开幕词;
(二)选举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三)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股东审议表决;
(六)清点表决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致闭幕词。
议案一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或公司)立足经营实际,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等规定,拟修订其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一、国投电力章程修订内容
1.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删除“第七章 监事会”以及其他章节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撤销监事会,后续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监督职能;并将章程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改为“股东会”。
(2)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适应性修订,主要包括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中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等。
(3)完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包括调整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程序等。
同时,全文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进行了比较核对,修订了语义不符合的内容。
2.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作适应性调整
(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明确了公司财务资助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和补充了对董事勤勉、忠实义务的相关描述,
规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赔偿责任等。
同时,参考《股票上市规则》规范了部分表述。
二、章程修订条款
拟对国投电力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见下表):
修改后条文
现有条文 (修改或新加内容用下划线
加粗表示)
股东会(章程中所有涉及股东大会事
股东大会
项均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参考证监会章程指引,删除监事
监事、监事会 会、监事相关内容,由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事会职责,不再逐一对比
半数以上 过半数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证 券
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 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上 市管理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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