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5 16:51:28 股吧网页版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完成过户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97%,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

本次完成过户后,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7,052,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5%;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2,849,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6%。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持股被司法处置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4),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 13,000,000 股股票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并已全部竞买成交。

经杉杉控股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获悉,上述被司法处置的13,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年 7 月 14 日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7,052,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92,849,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6%。

二、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减持股份的,如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