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87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
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
行,董事长陈铁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董事韩冬阳先生、独立董事邴正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秦音女士、独立董事杜婕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3 亿元,期限 1 年,并由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文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9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四通路的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9 亿元(借新还旧)、1.4 亿元(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支行申请的企业授信 7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479,589.1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 532.08%。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文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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