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7-10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2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提示性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方电气”)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方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4]62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4年7
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40亿元东方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
次发行共计400万手,4,000万张。
本次发行的东方转债全额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
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40亿元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40%:60%。如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和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A股股
东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除去原A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
售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
照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
量。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9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04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1
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875”,配售简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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