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3,由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7 月 22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1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585.27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62%
实际回购金额 19,728.8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21元/股~5.96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7 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 年 3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12 元/股,同时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披露的《关于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2025 年 7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的议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 年 7 月,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增持贷
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5 年 7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并正在推进回购贷款相关事宜,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顺
利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585.2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2%,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5.96 元/股、最低价为 4.21 元/股,回购均价为 5.50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9,72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股份回购工作,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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