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59)。
2025 年 3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12 元/股,同时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4)。
2025 年 7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的议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最终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月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2)。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
2、贷款期限:3 年;
3、贷款用途:回购公司股票;
4、承诺函有效期: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内
签署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的,承诺函有效期至正式签订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之时止。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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