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七月二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所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后生效。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经主持人同意后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5 年 7 月 2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会议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科技大道 8 号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蒋锡培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法律见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一、会议签到
二、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情况和会议须知
三、宣读议案
四、各位股东就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会议议程 六、股东代表发言
七、宣布现场会议休息
八、上传现场表决结果
九、统计现场和网络合并表决结果
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实施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请予以审议,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回避表决。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日
议案二
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 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请予以审议,参加本次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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