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后即将离任的情况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倪洁云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倪洁云女士期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倪洁云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洁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倪洁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倪洁云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大洪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大洪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任职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刘大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9 日
附件:
刘大洪,男,中国国籍,无其它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1963 年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二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纪检委员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专家,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创始)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法经济学科博士点首位博士生导师和创始人之一,入选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全省法学教育十位代表人物”。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
截至披露日,刘大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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