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9:01:16 股吧网页版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5-050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 蒙电 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等有关工作部署拟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工作细则》”)进行全面适法性修订,并取消公司监事会设置,废止《监事会工作细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1.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增加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目的;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完善面额股相关表述。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

3.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规定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等条款。

4.根据《公司法》,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并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
5.其他修订,对章程部分章节和条款进行删减、对文字表述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一。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同步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细则》更名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二、三。

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章节、条款序号相应调整。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三、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将依法不再设置监事会,其相关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相应废止,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后,公司现有监事职务相应解除。

附件一:《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附件二:《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附件三:《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附件一:《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