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5-03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
核目标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现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3〕43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54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15 人,并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
露了《京城股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 13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8、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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