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21:55:53 股吧网页版
银座股份:银座股份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5-03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
际出席董事 5 名,其中外部董事刘冉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峰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0,066,5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00,998.8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99,063,834.32元结转以后年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 2025-039 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同意提名徐峰先生、魏东海先生、刘冉先生(外部董事)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此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十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同意提名张志红女士、孟庆春先生、王乾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此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十四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标准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含税),外部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