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原名为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 年 1 月。1992 年,经北京市经济体
制改革办公室京体改办字[1992]第 11 号文《关于认定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认定公司为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1 月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10284XC。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11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01 号
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并于 199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6008 万股,每股面额为 1 元。
公司于 2005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2004]166 号文件批准,
向社会公众增发 6500 万股,并于 2005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2508 万股。
公司经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批准,于 2006 年 5 月 18
日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5.72股的股改方案,公司法人股获得流通权,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29260.4 万股。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19 号)文
件核准,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发行 3901.3425 万股,并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为33161.7425 万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
股份有限公司向叶德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7号),核准向叶德智等发行 1055.3600 万股,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700
万元,并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为 35203.1272 万股。
由于收购的子公司佛山市柏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 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均没有足额实现相应承诺的净利润数,触发《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与叶德智、叶德明、高金全、罗蜂、戴建东、龙平、黄敏、潘世高、左英、郭俊、周发能、何万里关于佛山市柏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公司拟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向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叶德智等 12 人发行的航
天长峰股份 12.7949 万股,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为 35190.3323 万股。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
峰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42 号),核准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和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发行
8768.7764 万股,并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3959.1087 万股。
由于收购的子公司广东精一规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航天精一(广东)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 2019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均没有足额实现相应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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