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2025-047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未实现 2024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回购补偿义务方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集团”)、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基金”)、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睿”)、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二所”)、罗明、邢懋腾所持公司股份 6,125,564 股,并予以注销。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补偿义务方补偿的 6,125,564 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经公司申请,公司预计将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柏飞电子未实现 2024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回购补偿义务方电科数字集团、国元基金、中电国睿、三十二所、罗明、邢懋腾所持公司股份 6,125,564 股,并予以注销,其中罗明、邢懋腾均通过上海柏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柏
盈投资”)间接持有,由柏盈投资代为履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5-01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临 2025-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临
2025-023),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5-030)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5-031)。
二、 回购及业绩补偿实施情况
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回购补偿义务方 6,125,564 股股份,占本次回
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补偿义务方补偿的 6,125,564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已收到补偿义务方应补偿股份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对应的现金分红收益 6,738,120.40 元。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
东电科数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1,059,29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12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预计将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6,125,564 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
相关事宜。
五、 股份变动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