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监事会” 修改为“审计委员会”
全文“监事” 删除“监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股东可以起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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