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证监局”)近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针对万里股份(600847.SH)股东郑海若控制24个证券账户在限制期转让股票等多项违法行为,对其开出市场禁入3年、罚超4000万元的罚单。同日,上交所对郑海若作出公开谴责,并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3年的纪律处分。记者注意到,这并非郑海若首次被罚,早在2019年,其就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中指出,郑海若“前期因同类违法行为曾受行政处罚但未改正,违规情节严重”。重庆证监局的处罚决定书称,“郑海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规转让金额大,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交易公平,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记者注意到,重庆证监局针对郑海若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有两项为“顶格”处罚。
经查明,在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近9年时间里,郑海若的违法行为包括:一是控制24个证券账户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万里股份股票。期间,账户组持股比例最高达到37.45%。作为万里股份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未按证券法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累计买入万里股份1.63亿股,买入金额31.70亿元,累计卖出1.49亿股,卖出金额29.57亿元,无违法所得。针对该违法行为,重庆证监局对郑海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250万元罚款。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根据证券法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比例每变动5%、1%时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然而期间,郑海若控制账户组持有万里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多次增加或减少5%、多次增加或减少1%时,均未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针对该违法行为,重庆证监局对郑海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记者注意到,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规定,该处罚为“顶格”处罚。
三是上述期间,郑海若控制账户组持有万里股份已发行股份比例多次达到30%,但却未依法向万里股份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要约,并继续买入该股票。针对该违法行为,重庆证监局对郑海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规定,该处罚亦为“顶格”处罚。
上述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为:对郑海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50万元罚款。重庆证监局认为,郑海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规转让金额大,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交易公平,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法决定禁止郑海若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3年。
记者注意到,上交所除了对郑海若作出纪律处分外,同时要求万里股份及公司董监高人员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
证监会过往处罚信息显示,郑海若曾实际控制使用5个账户交易万里股份股票,持股比例超过5%时未按规定报告和公告,并继续买卖股票;账户组买卖该股票金额合计为30802.79万元,被证监会处以380万元的罚款。(实习生陈思甜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