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将专项用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个月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后续存在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4 月 9 日,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公司董事长柳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5-018号)、《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5-032 号)、《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5-034 号)及《四川长虹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5-052 号)。
上述提议及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5/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9,由公司董事长柳江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25,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4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