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 B 股 编号:临 2025-024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条款及描述,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条款内容 拟修订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
规范意见》《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 范意见》《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 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司” )。
…… ……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
企(1993)331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 (1993)331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 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信用代码:91310000607262023Q。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 已经按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
登记手续。 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以下条款序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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