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9 20:23:03 股吧网页版
金开新能: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特制定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新能源主业,多元布局推动协同发展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等板块,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核准装机容量 7,468兆瓦,并网容量 5,554 兆瓦,分别同比增长 15.82%、23.97%。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 3,913 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 1,514 兆瓦,储能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并网容量 127 兆瓦。

公司依托产业链终端优势,积极谋划、稳妥布局,已在高端设备制造、智慧运维、供应链管理、绿色算力等方面具备一定发展基础。2025 年,公司将充分发挥绿电优势,探索绿电赋能产业链上下游高质量发展。下游方面,加速“绿电+”落地,高耗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智算产业研究,布局“绿电+算力”领域,占据电算协同发展先机;把握国家重大能源基地建设的发展机遇,加快煤化工、电解铝、铁合金、镁冶炼等方向探索,助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上游方面,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发挥好国家级储能平台、三名院士、多所高校等研发资源,在围绕低碳绿色的新材料、新技术、新模式等领域发力,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性成果。

二、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提升市值管理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自 2019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且 2023 年 6 月实现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转正具备分红条件以来累计分派现金红利 5.41 亿元,分红比例均超当期归母净利润的 40%。

在股份管理方面,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市值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和大股东增持计划。
截至 2024 年 11 月回购期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2,993.85 万股,回购金额约
1.70 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
管”)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及 2025 年 1 月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津融卓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已增持公司股份 25,980,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金开企管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7,320,0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
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25 亿元。

2025 年,公司将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相关规定,深化股东回报机制建设,通过以下举措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第一,延续高比例分红政策,在 2024 年完成 1.70 亿元股份回购的基础上,
继续维持以 2024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 24.51%的比例对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预计分红金额约人民币 2 亿元,该方案将提交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探索中期分红常态化,公司拟在符合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和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适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以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第三,优化股本结构增强价值,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对已回购的 2,993.85 万股股份实施注销程序,预计减少注册资本 1.5%,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多维度筑牢投资者关系桥梁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已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审批流程,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未来,公司将继续保障信息披露内容有针对性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事件,并在公告中充分、及时提示了公司可能出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