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5-04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 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2、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
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
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及时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提升投资价值,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情况,在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决定在2025 年中期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6,366,014.84 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821,697,297.15 元,扣除 2024 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6,544,412.48 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人民币 901,518,899.51 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报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7,369,442.94 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为回报投资者,并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
为 934,916,069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26,177,649.93元(含税),占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完成。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独立董事2025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请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全 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请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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