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建元信托(600816)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其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证资管”)的4.02亿元涉案纠纷已进入二审阶段,目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公司前期于《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诉讼进展公告》中披露了涉及东证资管的一宗案件,该案件原告为东证资管,被告为本公司,涉诉金额4.02亿元。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东证资管的诉讼请求。
因不服上述判决,东证资管提起上诉,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及《传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诉案件。
对于该案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告指出,二审案件尚未开庭,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7月2日晚,建元信托一纸公告显示,其与东证资管的4亿元涉诉纠纷已由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东证资管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5.2万元由原告负担,若原告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这场诉讼的起因,要追溯到近九年前的一次信托合作。
2016年10月,建元信托(原安信信托)与东证资管签署《信托合同》及《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东证资管代表其管理的“东证资管-平安银行-龙江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向安信信托投资4亿元,期限24个月,双方约定安信信托需在2018年10月11日完成全部信托收益权转让价款支付。
然而,到期后安信信托未能如约足额支付款项,经协商无果,东证资管于2020年9月18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安信信托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款3.7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约0.3亿元,总计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以来,建元信托在历史遗留诉讼处置中持续实现突破性进展,涉及营口银行、上海慧瞳智能科技、天津能源化工清算中心、海西控股、乌鲁木齐银行、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洛阳科技等多家企业的诉讼案件,均以对公司有利的结果收官。
东证资管的经营业绩已连续三年承压。据其母公司东方证券2024年年报数据,2022~2024年期间,东证资管核心经营指标持续下滑。营收从27.30亿元一路降至14.35亿元,净利润从8.28亿元锐减至3.33亿元,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也从2847.52亿元缩水至2165.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