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15 号楼、2 号楼 邮编:3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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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七月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杭州解百 指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杭州解百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指派的经办律师
《激励计划》 指 杭州解百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杭州解
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限制性股票 指 的公司股票,并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第十四届
《公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三届
《证券法》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公司章程》 指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 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杭州解百委托,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杭州解百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涉及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并不对非法律专业事项提供意见。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杭州解百已向本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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