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28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438,370.26 万元,实收资本为 438,370.26
万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1.79%,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
合伙)持股 15.66%,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1.57%,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 5.49%,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49%。
注册地:河南平顶山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410000170000791G;
法定代表人:李晓星。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
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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