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主体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任职的主体
担 保 对 □其他______________
象 本次担保金额 11,27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9,439.95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557,014.44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77.7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恒新材料)49%的股权,为其参股方;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山碳材料)持有首恒新材料 51%的股权,为其控股方。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行襄城县支行 23,000 万元融资授信(中长期
流动资金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4 个月;贸易融资额度 3,000 万元,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已到期,现申请续作。
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49%为首恒新材料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11,270 万元;首山碳材料公司亦按持股比例 51%为首恒新材料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11,730 万元。首恒新材料为公司的本次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王兵先生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557,014.44 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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